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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趙琨對大侄子的了解,大侄子安排蒙毅來審判趙高,就是想放水(放海),保住趙高。因為蒙毅與趙琨是從小玩到大的鐵哥們,趙高曾經是趙琨身邊的宦官,依照常理,蒙毅多少都會留幾分情面,從輕發落。然而大侄子萬萬沒想到:蒙毅是個秉公執法的正直青年,一點也不徇私,直接判趙高死罪。大侄子只好親自下場,表明他就是偏袒趙高。

這件事影響挺惡劣的——君王使用特權踐踏國法。若是上行下效,高官顯貴都搞特權,那秦律豈不是成了一紙空文?朝廷還有什麼公信力可言?

的確是御史的職責。

趙琨答應了,很快又微微蹙眉:「事情出在我擔任咸陽令期間,趙高能從隱宮領人,或許還借了我的勢。我是否應該自劾失察之罪?」

下屬犯錯,領導可能存在監管不力的責任。至少也是工作上的疏忽,沒能及時發現潛在的問題。

雖說趙琨從未縱容過任何一個僚屬違法亂紀,但趙高日益增長的膽量,和挑戰秦法的勇氣,顯然跟鎬池君與日俱增的權勢是有關聯的。趙琨暗暗決定要對親眷、門客加強管理,當然不是那種「安貧樂道」的說教,他做不到自己享樂卻要求別人處處克制、無私奉獻,去過低物慾的生活。而是提倡「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鼓勵、引導有上進心的人,從正規途徑獲取財富。

王綰微笑:「那倒不必,當時你恰好隨大王去了邯鄲,一連幾個月都不在咸陽,是甘羅替你坐堂。甘羅也不算失察,就是他第一個發現趙高犯法,收集證據呈給了大王。而且無論是甘羅查到的罪證,還是趙高畫押的口供,都沒有牽扯到你。」

趙琨有些惆悵——原告和被告不約而同地將他摘了出去。甘羅和趙高在他心中都是好友,可惜有些人,似乎註定會漸行漸遠,走著走著就散了。趙琨的心頭湧上一股子無力感,鼻腔發酸。理智上,他覺得成年人應該明白人生的聚散無常,不是所有人都能陪他走到最後。情感上,他卻無法割捨,這麼多年的交情,哪能說分道揚鑣就分道揚鑣呢?

這種心境,簡直都快趕上電視劇里不能在一起又放不下的苦情了。

或許只是一時的分歧,還能同行。

王綰告辭以後,趙琨開始犯愁——他根本不知道怎麼開口勸諫君王。他這口才,恐怕不但勸不動,還會把大侄子惹毛。趙琨從前的官職,只能參加初一十五的大朝會,偶爾也見過御史勸諫的場面,但那種君王一定要聽勸,不聽我就當場撞柱的架勢,他真的不可。

這種事空想無益,得找個御史問問細節。趙琨將茅焦請來,誠心請教:「御史勸諫有固定的流程嗎?」

茅焦似乎被問住了,思索許久,說:「朝廷沒有規定什麼固定流程。一般重要的事情勸三遍,第一遍君王不聽,就陳述清楚利害得失,以古時候的類似事件舉例分析,讓君王知道事情非常嚴重,不是可以隨意糊弄的小事。第二遍不聽,就摘下獬豸冠,表明態度堅決、大公無私,不怕得罪權貴,不怕被罷官。第三遍不聽,就一邊脫官服,一邊用眼睛觀察廷柱的位置,準備撞柱死諫。」

趙琨:「……」

獬豸冠就是執法官吏專用的帽子,也叫法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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