嗅覺比視覺更有說服力——狗也這樣。
作者有話說:
「當我不用去上學/我要真正的男朋友」
第12章
游霧來之前就洗過澡了,在古鷹的工作室,跟延佇走了十幾二十分鐘路,出了不少汗,剛換上的老漢衫又濕透了,黏糊糊掛在身上,風一吹可涼。
延佇在浴室洗澡,游霧在門口聽了一陣水花聲,不到五分鐘聲音就停了,過了一會兒延佇脖子搭了一件毛巾,上半身還沒幹透,頭髮也是濕的,渾身熱氣開門而出,游霧多看了他幾眼,趁著裡頭熱氣和洗髮水的香氣還沒散,也洗了個澡。
用延佇的洗髮水,延佇的沐浴露,延佇的護髮素,延佇的洗髮水,延佇的身體乳。
這小浴室里東西齊全得很,一點不像一個獨居男性的家。
說起來,游霧不知道延佇有沒有女朋友。
延佇喜歡哪種女人?是像白天那個拉美卷一樣奔放瀟灑的大姐大,還是百百順的小麻雀?
他會喜歡哪種呢,應該還是拉美卷這種吧,小鳥人不太適合他,他看起來能把玻璃一樣的小女孩弄壞。
畢竟人長著麼高,老二總不能小小一個吧?
但這麼一副死人臉,說不定真的不太行,禁慾兩個字就差刻他額頭了。
游霧想著想著就嗤嗤笑起來,哼著歌,搓勻身上的泡沫,搓了兩分鐘,擰開水頭,涼水噴出來,他尖叫一聲躲開,冷得猝不及防,他打了個哆嗦。
游霧在浴室磨嘰了得有二三十分鐘,出來吹乾頭髮,晾好自己的老頭衫,只穿個內褲抱著靠枕窩沙發睡覺。
延佇去浴室刷牙,昨天他給游霧一隻酒店順來的牙刷和一個紙杯,現在只剩那個牙刷了,牙刷放置在唯一一個漱口杯里,那杯子裡還有另一個牙刷,是延佇自己的。
延佇把兩個人的牙刷拿出來,用熱水將漱口杯里里外外燙了個乾淨,從櫥櫃裡找到一個新的紙杯,把酒店牙刷丟進去。
刷完牙,他問古鷹什麼時候回來。
古鷹說不知道,得等手續辦妥了才行。
「怎麼?想我了?唉,沒辦法,店裡頭牌沒我不行。」
延佇若有所思,過了一會兒,說:「你給休息室買個新沙發吧。」
「我都不打算在那幹了我還給你花這冤枉錢?」古鷹佯怒,「我傻逼嗎?」
「那游霧什麼時候走?」
延佇的問題對古鷹來說太跳脫了,他想了好一陣,才幹巴巴說:「不知道啊,他想走就走咯,反正待著也不礙你事兒吧,別管他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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