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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原話問他了,他深沉地說你不懂,你哥哥是不一樣的。我喜歡他,但不是想要得到他。

我說那我知道,你這是偶像崇拜。你應該找個雕塑家,把他的樣子做個雕塑放在家裡,要是做全身太麻煩,你就只做個腦袋。

他接我的話,是啊,我就做個腦袋,做空心的,在裡面安個聲控燈,只對他的名字有反應。我叫他的名字,燈就亮了。這就叫要有光。

我很喜歡范世朝,我們總是一拍即合,我還能感覺到他會很容易被我的節奏帶著走。我為嚴栩安的不識貨感到惋惜。這樣的人你和他在一起,會有好日子過的。我想完才覺得自己的想法奇怪,我好像把嚴栩安當成青樓里的頭牌,而范世朝是我精挑細選後的最完美的嫖客。那我在這個故事裡又扮演什麼角色,總不能是老鴇吧。

從我們接吻的那天之後,嚴栩安有十幾天沒搭理我,在他把我送回家後,就沒再管過我。

沒關係,不管我的也不止他一個,我媽媽去了澳大利亞之後已經很久沒和我說過話,仿佛徹底忘記還有我這一個兒子。反倒是他的後母對我頻頻噓寒問暖,十幾天沒見我就很想我,打電話給我說有人送來好多櫻桃,請我過去幫她吃。我推卻了兩次都推不掉,只能拎著兩盒阿膠去換櫻桃。

我踏入客廳的時候嚴栩安也在裡面,原來如此,他根本不用特意去找我。

「阿姨。」我先叫他的後母。

「哥哥。」我再叫他。

他一直在看我,用那雙漂亮的,勾人的眼睛。我被他看得發慌,不斷拈著盤子裡的櫻桃吃,快要食不知味。而且我還忘了摘掉耳釘,被他後母看到,直誇讚我的審美好。嚴栩安跟著點頭笑,然後狀似不經意地說,他臥室里好像有個別人送他的耳釘,讓我看看喜歡不喜歡。

我想到了,他的目的一定不是要拿耳釘送給我,但這兩件事也多少有點關係。他坐在床上,解開襯衫的紐扣,露出鎖骨上一個粉紅色的穿孔。

我被很結實地嚇一跳,這個傷口明顯是新的,銀質圓環新鮮地穿上去,還能看到皮肉裡面紅色的血。他真是個會玩的,為人師表,結果在裡面看不見的地方搞這一套。我都還沒敢在耳朵之外的地方穿洞呢。

我的第一反應是,這必然是他和他的Alvin之間的一些情趣,他居然還要拿出來特意展示給我看。我壓抑住像打地鼠遊戲裡的地鼠那樣冒出來的嫉妒心,問他:「做什麼?」

他無辜地看著我,說那當然是要我幫他換。「自己看不到。」他可憐地指了指,「醫生說現在不要戴這樣的,就戴普通的釘。還要塗紅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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