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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更在此時想到了一個極其可怕的事實——

喬琰提到的龍骨翻車乃是為了提前完成旱田灑水工作,避免其成為蝗災之中蝗蟲產卵的場所,無疑是對這災害有過估量的。

而她敢在此時拋開樂平而來,只怕那地方的籌備工作也已經被她完成得差不多了。

否則,她又有何憑據去做那請罪之事!

要是讓喬琰知道張懿此時在想些什麼東西,只怕會想問一問他,若是幾個月前他能有這麼個思考的頭腦,又如何會出現今日的情況。

對如今的張懿來說,或許唯一能夠讓他感覺到安慰的就是,在他被人五花大綁「禁足」於州府之後,他又隨即迎來了個鄰居,正是這太原郡的太守。

按照喬琰的邏輯就是,這太原郡太守因郡治也在晉陽,跟張懿所在的州府位置著實是太近了些,她上來踹門的行為也絲毫沒有加以掩飾,倘若太守快速召集兵力來對她造成什麼威脅,那還不如她這邊先下手為強,先把太守也給綁了。

反正綁一個也是綁,綁兩個也是綁。

在她已經先行將州府長官給拿下的情況下,對著下一級的太守出手就是典型的債多不愁。

「我早知她行事狂悖……早知!」太原太守氣得直哆嗦。

那上黨的郭太守在跟喬琰展開合作之前,還不是一看到她的時候就想到之前那出敲詐行為,太原這位也是如此。

他本覺得若無必要最好別見到她,誰知道這「見」還不是個正兒八經的見,而是這種被綁架過來的情況。

他到底是要比張懿在并州地界上待的時間更久,或者說他相對於張懿更有在地方上的經驗,故而在褚燕和典韋領著人動手的時候,他雖沒看出褚燕其實出自於黑山賊,還是其中的領袖,但他看得出來,這些人中絕大多數的賊性和遊俠性質。

這就讓他更心塞了。

想想都知道,這些人絕無可能是樂平縣中的縣吏。

這也等同於是將樂平縣本身,以一種「別管信不信,起碼是這麼回事」的方式給摘了出去。

但他們兩個難兄難弟這會兒能說什麼?

若說希望她在治理蝗災上出現偏差錯漏之處,又好像是在希望并州不得好,若真要是這樣傳出去了,難保不是在能力不行被人制服的基礎上還要多一條對并州無長官之心的罪名。

最後也只罵她是「放肆」而已。

可放肆又如何呢?

起碼她已經如她此前和郭太守所承諾的那樣,預備將那允許捕殺蝗蟲的指令給下達下去。

這條命令若被她蓋上了手邊從張懿處奪來的印信,便代表著是州中最高長官的准允。

喬琰讓戲志才去幫忙寫請罪書去了,自己倒是正可以斟酌一番在這捕蝗上的說辭。

這東西既是給其他各郡太守看的,也是給并州民眾看的。

那麼一來不能寫得太過晦澀,以免在理解上出現什麼偏差,二來,她需要以足夠直白的話,破除這些百姓對捕殺蝗蟲的顧慮。

并州其他各處也到底不是樂平。

於是她提筆而來的第一句就是【隴畝之植,民命之所系也,一旦盡於斯,年歲不卒。】()

用足夠通俗的表達便是,沒田沒糧,也就過不完今年,你們看著辦。

她又隨即寫道:

蝗蟲固為蟲中之皇,來即遮天蔽日,然而州中多處蝗神之廟,也並未能讓蝗蟲減少肆虐,或者繞行并州而過。

此前還沒來并州的時候,甚至一度得見過中原蝗神廟前草木盡損,可見蝗不通人心,縱為神靈也必為惡性之神,既然如此——

穀物莊稼方為民生之本,縱有蝗神在上也不可動搖。

州府不願見并州於群狼環伺之下還需忍受饑荒之苦,因此下詔各郡即刻捕殺蝗蟲,不得有誤。

【若因誅蝗神有所冒犯,此過在州府一人,不在下方黎庶。】

典韋如今跟著喬琰混也有個一年多了,雖然說他在識字的本事上絕對沒法跟徐福這種天賦異稟的相比,他自己也頗有些厭學情緒,但看喬琰寫出來的這封敕命總還是沒問題的。

他忍不住問道:「喬侯所寫的那個,過在州府一人,州府還是指的張懿那廝吧?」

這不就是,雖然事情不是你做的,但是你還是并州的第一長官,那得罪了蝗蟲之神的報應也報應在你身上?<="<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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