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送抵長安的百萬石軍糧也著實是一記對民眾來說的定心丸。
「大漢幸甚能有此等勁旅啊。」劉虞不由感慨道。
此時已暫時散朝散會,他這話是跟自己的下屬鮮于輔說的。
他說完又蹙眉說道:「趁著大司馬還未曾回返長安,還有件事得先定奪下來。」
喬琰沒有這個謊報軍功的必要,可見這六日定漢中,一舉威脅劉焉不敢擅動的戰功是實打實的。
雖然在這場會獵漢中之前,已經為了讓喬琰能在身份上壓制於劉焉這個大將軍之上,對她給出了大司馬的名號冊封,但當她帶著漢中大勝的戰績和這樣可觀的戰利品回返後,劉虞是不能對她這等功勞視而不見的。
無論如何也該當對她給出賞賜,才能讓人覺得這是有功必賞。
在方今這個時局下,也必須對武將做出足夠的封賞才能讓他們誠心歸附。
可問題來了,若要封賞喬琰的話該當如何賞?
她已經是幾乎封無可封的程度了!
若要論爵位,列侯五等之中,縣侯就是最高的。
在漢朝初年的時候,因為彼時的都城沒有從長安搬遷到洛陽,「關內」作為天子腳下,關內侯的尊貴程度要比起關外的侯爵地位更高,按照這種說法,劉虞可以將喬琰的樂平侯改到關內來,同樣選擇一縣之地,甚至可以加其所能管轄的戶數。
比如說,皇甫嵩的槐里侯就是個典型的關內侯。
但在中平四年的年末,漢靈帝折騰出來了一個斂財的新方式,叫做買賣關內侯。
這個操作導致了關內侯的含金量大大降低。
劉虞若是真將喬琰從樂平侯改成什麼華陰侯,在別人看來可能不是在拉攏她,而是在跟她結仇。
而若要論官職,她也已經位列人臣之極了。
大司馬在這個時候原本就是為了顯示在三公和大將軍的位置之上,還有另外一個同掌軍政的高官。
按照漢朝異姓不可稱王的規矩,她若是再往上封,那就要當天子去了。
所以當然也升不得。
劉虞猶豫地朝著下屬諮詢道:「若只是給她加封食邑,會否顯得這個封賞不夠有誠心?」
這個擔憂是沒錯的。
樂平這個地方能在這幾年間聚攏更多數量的人口,完全是靠著喬琰在此地的建樹,和朝廷沒有半分的關係,反倒是朝廷需要讓她來救援。
那麼他們又何敢說,給你多增加一些本屬於你領地上的人口作為你的封邑子民,算作是對你又將疆土開拓了整整一個郡的獎勵?
鮮于輔雖然對喬琰的觀感有些複雜,也擔心遲早有一日會出現世人只知大司馬不知天子的情況,腦子還是清醒的。
若只加食邑,確實不足以論功。
而他們面對的還有另外一個問題。
倘令漢室天下重歸一統,喬琰必然還要對上東面的袁紹和公孫瓚等人。
打下漢中要封賞,打下袁紹要不要賞呢?
當然是需要的!
所以他們在此時必須給出個最高封賞的標準,而後一步步累加到這個程度,否則遲早有一天要因為封無可封,出現什麼禍患。
鮮于輔朝著劉虞拱手回道:「陛下此番可以只加食邑於樂平侯,但可以在隨後向公問詢,可否令樂平侯效昔年蕭相國事。」
何為效仿蕭相國事?
便是讓劉虞對喬琰給出的待遇,參考劉邦對蕭何給出的待遇——
贊拜不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
這條等同於是將權臣從上朝的正經禮節之中摘了出來。
禮官只稱官職不直呼其名,上朝不必以小步快走的走法,可佩劍穿鞋進入大殿。
得到這條准允的,比起大司馬,恐怕更該算是權臣之極!
事實上,董卓剛抵洛陽攝政、扶持劉協登基的時候,就勒令過劉協對他給出了劍履上殿的待遇,比起大司馬的名分來說,這條特殊的待遇,更得算是個危險的信號。
前漢後漢的跋扈外戚中,也有數人有過這樣的待遇。
但鮮于輔說的是「效仿蕭相國事」,又將這個舉動的性質造成了一點小小的推移。
蕭何當然是沒有反叛於大漢的,甚至在劉邦死後他還擔任了兩年漢惠帝的臣子,最後得到了「文終」這樣的諡號。<="<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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