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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兩個字剛出口,我立刻就改口:「不不不,剛剛是開個玩笑。如果是我,我會先思考,自己是罪犯,潛逃進入哥譚市後,會躲在什麼地方。像傑弗瑞·斯通這種連環殺手,不會因為換了個環境就停止殺戮的,所以他肯定不會靜悄悄的躲起來。而為了防止被跟蹤,有他不會住酒店旅館,不會再刷信用卡銀行卡,這麼一來,他大概率會租房吧,用現金。匆忙出行,他手裡的現金不會太多,現在失去了經濟來源,外加要熟悉環境,他可能會找份短期工之類的。我們可用從這方面去調查。」

斯潘塞皺著眉頭思考:「但是他很聰明。這種人在不安全不熟悉的情況下,不會以身犯險。他大概率短期內不會再作案。如果他一心一意潛伏起來,我們現在勢單力薄,也許真的很難抓捕到他。」

吉爾嘆了口氣:「這也是我擔憂的。但是我更擔憂他之所以來到哥譚,是因為付了錢。」

何瑞修說:「你是說,他付錢,而哥譚有人會給他提供庇護?」

「嗯。」吉爾點頭:「如果是那樣的話,我們恐怕即使找到他,也抓不住他。」

一時之間,大家都陷入了沉思,不知道該如何徹底解決這些問題。

哥譚的形勢,比我們想像中的更複雜。

最後,吉爾拍板:「我和何瑞修會去見一見哥譚的警局局長,聽說他是個挺不錯的人。也許,對我們會有幫助。不用急,已經知道這個混蛋的外貌了,即使哥譚人再多,我們總歸能找到他並把他逮捕歸案的。」

然後吉爾和何瑞修就去警局了,而我和斯潘塞則留守酒店。

畢竟,這裡不是我們的地盤,吉爾和何瑞修覺得,我們兩個學生還是不要參與進去比較妥當。

只希望,一切如吉爾所說的,那般順利。

第104章 第四十四篇日記(中)

在等待吉爾和何瑞修的這段時間裡, 我和斯潘塞聯繫了老朋友。

伊森·伯克。

我和斯潘塞的老同學。

他是個天賦很高的人,雖然在一些學習方面的天賦比不上斯潘塞,但是比起普通人, 卻高出很多。而且, 他是個不怎麼偏科的人,可以說是全才, 這一點比斯潘塞這個嚴重偏科的傢伙可以說是強很多。

伊森其實是斯潘塞除了我之外,最為投契的朋友了。

這種緣分源於幼時兩個心高氣傲天才者之間的較量, 也源於兩個太聰明孤獨者之間的共鳴, 所以即使彼此分割兩地,不再經常見面, 卻依舊不會影響他們之間的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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