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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森聳了聳肩,說:「好吧。那來個正式的打招呼,喲嚯,諾曼大人,好久不見啊。」

儘管看到許久未見的老朋友,心中有那麼一些久別重逢的感動,但是這個混蛋顯然很有氣死人的本事,見面兩句話,就把我這些感動全都給氣跑了。

「你還是這麼惹人不待見啊,伊森。」

「過獎,過獎。瑞德,上個月的信你還沒有給我回信,是出了什麼事情嗎?實在不行至少打個電話報平安啊,你看,我們這通信有六七年了吧,突然斷了讓我很擔心啊。」

是的,這個混蛋這樣說絕對不是真的擔心斯潘塞,純粹是在我面前炫耀,他們兩人之間的友情有多好而已。

陷阱,我不氣。

我不生氣。

嘿呀,氣死我了!

我忍不住瞪了斯潘塞一眼。

是那個笨蛋說來哥譚要看看老朋友的。

一定是斯潘塞這個傢伙。

他就總惦記著這隻考拉。

是我?怎麼可能。

我怎麼會想見伊森·考拉·伯克這種人。

從小就知道怎麼氣我。

斯潘塞一臉無辜的回看著我,似乎完全不明白我的怒氣是怎麼來的,也不知道他有什麼地方做錯了,更不理解為什麼我和伊森怎麼還像小時候那麼幼稚,見面就針尖對麥芒。

最後還是伊森忍不住笑了:「好了好了,不開玩笑了。天哪,這麼些年你們兩個還是沒變。」他的笑容變得真實又帶了些感慨:「真好,還有你們沒變。」

斯潘塞和我都聽到了這句話。

這種話可不像一個十八歲的年輕人該說出來的話,更不符合伊森的個性。

看來這麼多年,伊森似乎也遇到了一些對他造成重大影響而且無法磨滅無法忘卻的事情。

「你們這是什麼表情?」伊森說:「一副我被人欺負了你們身為朋友無法報仇的愧疚模樣。安啦,好歹練了這麼多年,這邊學校里的那群小呆瓜可不是我的對手。」

然後我們三個,自然而然開始講述彼此的生活。

伊森很聰明,在沒有搬來哥譚之前,他就曾經想和我以及斯潘塞共同跳級讀高中,雖然這個計劃最後被搬家的事情打亂了。

到了哥譚後,他沒了朋友,又是在陌生的環境中,伊森選擇了按部就班的念書。然後就是考了一所哥譚的本地大學,放棄了選擇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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