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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火隊已經將余火撲滅,街上滿是白煙和燒焦的木頭,還有倖存的百姓跪坐在街邊哭嚎。

宣和坊這邊臨湖,已經幾十年都沒失過火,平日裡有十來個人巡邏著就夠了,誰料今日她已經分了五十個人先過來,卻也沒能守住。

「老大,這火是人為。」

「什麼?」

「我們幾個去四周找了,找到三四個火把,救出來的屋子後院還倒著半桶油呢。」趙懷珠氣憤地道,「什麼意外,這分明是白日殺人!」

陳寶香看著他們拿過來的物證,臉色逐漸難看。

一般仇殺,不會連片地燒民居,誰能同時跟這麼幾戶人都有仇?更不會用那麼貴的油去澆屋子,百姓們已經夠窮了,不會拿錢不當錢。

若是跟今日廣廈坊的事放在一起看——

那就像極了一個局,要麼框住張知序,要麼框死她。

「你們把證據收好,找機會送去大理寺謝蘭亭的手裡。」她似有所感地看向街口,「壞了,我恐怕又得遭點罪。」

像是響應她的話似的,街口湧出兩隊巡防兵,上來就將她架住,不由分說地就往衙門的方向帶。

陳寶香還算從容,心想在職務上找罪名大不了就是一頓板子或者一頓鞭子,這種過了明路的罪罰是不會要她的命的。

但沒想到的是,進了衙門之後沒人提審她,也沒人來行刑,她站了一會兒,旁邊的衙差還好心地搬了凳子來給她,讓她先耐心等等。

這待遇也太好了吧?陳寶香一時都不敢相信。

往常不是一進門就得挨板子麼。

更離譜的是,等了片刻,上頭來了個主審官,不等她起身就讓她坐下,還給她手邊放了盤水果:「陳大人,久仰大名,您放心,這就是走個過場,待會兒上頭髮話了您就能回去。」

她聽得愣住:「謝大人這麼神通廣大,我證據還沒送過去,他就已經知道我是冤枉的了?」

「謝大人?」主審官笑了笑,「是張大人明察秋毫才對。」

張大人?張知序?

大仙當然是她的貴人,只是畢竟已經出了人命,她也的確接了調令而未去,怎麼說也不能當做什麼都沒發生。

「還是別連累他來得好。」她嘟囔。

主審官聽見了,起身踱步到她旁邊,壓低聲音道:「什麼連累不連累的,也就是張大人幾句話的事兒——等見到張大人,還望大人替下官美言幾句。」

先前陳寶香對張知序的權勢只是有耳聞,沒有怎麼實在地見識過。

現下卻是開了眼界了,出了這麼大的事,旁人少說也要挨三十大板再流徙八百里,她倒是好,凳子坐著水果吃著,還有主審官站在旁邊給她賠笑臉。

不一會兒,她還接到了一封升任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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