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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了?」

於常的眼裡,只覺得溫立秋突然眼神和表情都像是抽了一下。

溫立秋移開了視線,不敢再盯著人看,糾結了一下,他不知道該不該提醒對方,洗澡的時候,唱唱歌就行了,跳舞就別跳了,還是在一身滑溜溜的泡泡的情況下。

「沒什麼……就是想起來,我爸昨天給我打電話,說他洗澡的時候跳舞,然後在浴室摔了一跤。」

爸爸,對不起了。

於常聽過也沒太放在心上,只是順嘴關心了一句「人沒事吧」,就準備過去了。

溫立秋看著力度不夠,又加了一句。

「他摔得起不來,還把浴室門給鎖了,最後叫了120和119,創造了最近全小區最大的一個社死事件。」

他真的已經盡力了,就差扯著人的領子說「你可別在洗澡的時候跳舞了」!

也不知道於常有沒有get到溫立秋的點。

兩人的話題很快就隨著走進了公司里,而中止。

也不知道於常做了什麼,他們到的時候,公司方面相關的負責人已經在了,另外還有雙方的律師。

雙方都十分有效率,沒什麼彎彎繞繞那些話,開口就直奔主題。

「於先生,我們公司的藝人,形象、能力都是極為優秀的,是我們重點培養的人才,你們現在要把人挖走,基於藝人的簽約的合同到期還有將近6年,這個提前解約的違約金,我們已經算好了,30萬一年,一共是180萬。」

雖然說一提到藝人解約,都是「天價」,還有些公司,更是一簽一大把的人,最後賺的就是藝人的解約費,但一開口就是180萬,於常還是直接被逗笑了。

「就他,這兩年連30萬都沒有賺到吧,180萬這種價格就別給我報了,你們郭總我也認識,我昨天已經和他聊過了,他應該也交待過你們了吧?我現在還願意出這個解約費,只是不想費那個一年半載的時間和你們打官司耗,不然你們公司那經紀人幹的那點事情,我們可以一毛不花就走人。」

於常的態度十分強硬,而他請來的律師也十分配合有效率,把溫立秋簽約一年多的工作都列了出來,還有收入情況,以及溫立秋當時簽的合同,註明了如果藝人要提前解約,按造成損失進行賠償,而沒有寫死具體要賠多少錢。

真上了法院起訴,公司一方絕對是不占便宜的。

於常說得差不多,直接拍板:「就給30萬,多了沒有,要是不行,我現在出門就去法院。」

最後竟然真以這個數目把解約的事情給談下來了。

溫立秋都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最後拿30萬竟然就解決了?

當然現在的他連3萬塊都拿不出來,這數目還得回家找他爸媽借,但真的比他預想中的好多了。

最最重要的一點是,這事情解決得夠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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