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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常像是看出了他內心的想法,在出了公司後,說:「你應該謝謝你那位好經紀人,他什麼工作也不給你排,他們想抓一點造成公司損失要求賠償都抓不住,塞翁失馬,這話好像在什麼時候都適用。」

確實,相關的法律規定,解約費最高一般不能超過造成損失的30%,當時的合同也是按這個方向簽的,溫立秋現在身上要是有一堆戲約,再有幾個代言,那他就沒那麼容易脫身了。

再加上有一點於常也沒有胡說,他和溫立秋他們公司的老闆也確實是認識,要說這個人情關係有也是有點的,對方也知道拿不住溫立秋什麼,索性就賣個人情算了。

解約的事情順利解決,讓溫立秋整個人都鬆快了不少。

「謝謝於哥,解約費的事情我自己來出就行,還有和你公司簽約的事,我隨時可以。」

解約費自己出?

雖然三十萬確實不多,但是在有人「買單」的情況下,溫立秋還說自己出這錢,這行為看著實在有點傻。

於常想起來王良介紹溫立秋時說的話,是個不錯的孩子,像我們年輕的時候。

傻傻地在這個圈子裡一路跌跌撞撞。

是人多少都會有點小夢想,唯一不同的是,幸運者實現了,而沒那麼幸運的人可能只剩下了為生活奔波的無奈。

於常和王良一樣都是還在為著夢想掙扎的人,還有那麼一點天真,看到同樣淋雨的人,也會想著力所能及地替人撐一撐傘。

「行。」

於常答應得很乾脆,「你明天來公司吧,合同的事情我們再討論一下,然後定下來,弄妥了,我這邊正好有個平台的自製劇要拍,有合適的小角色,你先演起來。」

於常也是無奈,他一部電影賠掉褲衩,現在只能重操就業,平台自製劇的活他也接,只要能掙錢,不然他連居民區的房租費都要交不起了。

聽到有戲可演,溫立秋的眼神頓時就亮了。

讓他拍啥都可以,只要有戲拍就行!

遇到「不挑食」的好孩子,於常也滿意,他自己就是當導演的,心比天高,命比紙薄的他沒少見,最不耐煩就是這種。

自己沒幾斤幾兩,一天到晚就想著演一個男主角,從此一夜爆紅。

「先拍戲,慢慢來,總有你當男主角的時候。」

……

鄒拯陪著汪翔進組了,忙了兩天,才發現溫立秋沒有聯繫他。

這次這麼沉得住氣?

還是因為那天的飯局,真讓他起了防備心?

鄒拯想了一下,抽空給溫立秋打了個電話過去,該催還得催,他還要用人炒作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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