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這便是傾盡我一生所追求的東西。偶爾想想,還是挺悲哀的。
六七年前的事情我記不太清了。大約在我十七歲的時候,還上高中。那時候我是個不折不扣小太妹,因為打了別的同學被學校開除。具體什麼理由去動手我已經忘了。我只記得一件事,據說我是建校二十年來第一個因為打架鬥毆而被開除的女生。
我很榮幸。
當時我父母離婚兩年了,我跟我父親過日子。他說,既然讀不成書就找人嫁了吧。我嫌煩,天天跑到街上閒逛,無所事事。
我就是在那個時候我在街頭遇到法倫的。他開著一輛很漂亮的白色跑車,將頭伸出車窗對我吹口哨打響指,像個王子一樣。素昧平生,而且我們隔了老遠,有一條馬路呢,可是我卻覺得我把那雙藍眼睛看得那麼清楚。仿佛整個天空都映在他的眼睛裡。他讓我莫名的熟悉感。加上在電影中看多了類似的橋段,於是我毫不猶豫就穿過馬路。
他為我拉開車門,我坐上了他的車。
如今的我若是能重新選擇,是絕對沒有這個膽量的。
他連簡單的寒暄都讓我如沐春風:「你好。我是法倫。」
就是為了這簡單的六個字,我幾乎把我餘下的生命全部都扔了進去。這個洋鬼子的似乎有種特殊的氣息,凡是與他有關的事物,都帶了魔幻的味道,所有的事情也就順理成章。
他帶我去城外兜風,我卻被他掛在後視鏡上一個小東西吸引了目光。那是一個金屬制的眼睛圖騰,讓我看著心裡有點不安。
眼睛,眼睛。噩夢裡也是眼睛,美夢裡也是眼睛。
法倫沒有帶我去過酒吧也沒有帶我去賓館。如今想來,那時候的他只是單純地想要「認識」我而已。然後我們就時常約會。他開車拉著我到城外的臭水河邊,一坐就是兩三個小時,他給我講故事。一個虛幻的國家君主殺死他的女臣子,將那個女人封在棺材中用冰凍死。
他不曾提起他的來歷,亦不會問我的過往。他說他叫法倫,我就信了,我甚至以為法倫是外國人常見的姓名。沒文化真可怕。那時候我竟然還認為這些都是緣分。
去xxx的緣分。
也不是沒人警告過我。我的一個朋友,小混混阿方對我說:「小雅,我覺得那個洋鬼子不像人,我看著他就覺得滲得慌。你離他遠點。」我的回答是當場搗了他一拳。<="<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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