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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嶼不知道該陪林希做什麼,最後兩人也只是到便利店喝酒。

林希雙眼下掛著黑眼圈,無神地看著窗外。

「我現在才知道,原來人在傷心到極致的時候是哭不出來的。」林希勾了勾嘴角,「我還沒和你講過吧,我和'老頭'之間的關係。」

霍嶼:「嗯。」

林希說:「我呢,從有記憶開始就在一個奇怪的地方,有人打我,罵我,逼我上街上乞討,我以為這是正常的生活,直到有後加進來的小孩告訴我我才知道,原來我是被拐賣了。」

「從那天起,我經常觀察街上形形色色的人,發現,我是最不幸的,但是該怎麼逃離這個鬼地方呢,沒人知道,我乞討的地方四處都有眼線跟本逃不了。」

「後來,我看見警察抓小偷,知道了警察這種職業。」

「我想方設法抓住了他的褲腳,救了我的一輩子。」

*

「啊啊啊啊——」顧連崩潰道,「你能不能別跟著我了!」

顧連身穿警服,頭髮梳得乾淨利落,手上還抱著厚厚一沓資料,他垂頭看著面前的小孩——身高才到他的腰,身上髒兮兮的,一雙眼睛倒是又黑又亮,流浪狗一樣抬頭看他。

作為一名警察,遇見這種小孩,第一時間會懷疑是不是走丟了,接著他便會幫助對方找父母。

他也問過。

可這小孩什麼都不說。

再問,就哭。

沒辦法只好讓對方先待在警局,這一待可好,不走了。

這是小孩在警局的第一個月。

不管他去哪,都跟在後面,曾經他嘗試過聯繫福利院,結果小孩死也不去,就粘著他。

女朋友看見,前幾天還能接受,後來直接就問:「顧連,這是你私生子吧。」

「不是啊!」

「你們隊那麼多人,就不可以一人照顧一天?」

「說起來你可能不信,他只跟著我……」

「呵。」

光榮分手。

分手的第三天,也就是今天,他去上班,還被隊長罵了一頓,真是水逆到極限,顧連盯著面前的小孩,深吸一口氣——

小孩嘴唇抿得泛白。

——算了。

不能對群眾發火。

顧連跑到便利店,買了兩瓶啤酒,在正對窗戶的座位上喝。

小孩跑過來,費勁爬上高椅子,坐在他身邊,顧連塞給他一瓶果汁。

小孩擰半天打不開,袖子滑落,露出手臂上深到骨頭的傷口,泛著紅,顧連瞥見,狠狠蹙眉:「你爸媽打你?」

他抱著果汁,抿了抿唇。

「不是爸媽。」

顧連把果汁擰開,說:「陌生人?」

小孩:「嗯。」

顧連:「有照片嗎?」

小孩:「不用照片,我出去他就會現身抓我。」

顧連:「為什麼不早說?」

小孩:「……」

顧連:「嗯?」

小孩垂頭,麻杆一樣的身板連衣服都撐不起來,便利店門外吹來的風灌進襯衫空隙里,布料隨風振動:「你們沒用,他們人多,抓一個還有很多個,我總會被抓回去。」

顧連:「……」

顧連仰頭喝酒,繼而看著他張嘴半天也沒能說出一句話。

好吧。

不知道怎麼反駁。

一大一小目光呆滯地看著外面。

一個喝酒,一個喝果汁。

*

「我當初只是想跟著他,因為他看起來最好欺負。」

「只有警察能給我安全感,那幾個月,我睡覺都是在警局長椅上睡的。」

林希看著手裡的啤酒:「他經常喝這個,很難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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