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汛——
想到這裡荊棘停住了,這個太久沒有出現在她世界的名字,如今還是會給人帶來無盡的噩夢。
荊棘抬眼看了看眼前的昏沉的天空,忍下眼裡的酸澀,身後有腳步聲傳來,那聲音漸進,荊棘卻沒回頭。
許澤嶼站在她身邊也沒有說話,察覺到風口後他試圖用身體為她擋下些許來風,但他卻不說任何安慰的話,只是任她的眼淚橫流。
風穿梭在周圍,雲沉的要墜下來。
荊棘就在這糟糕天氣里突然開口:「許律師,你說當初凌汛沒有負隅頑抗,是一件好事嗎?」
許澤嶼聽見了荊棘的話,可他沒有隨
著這話轉過身去看她,更沒有回答。
他想,這件事情性質如此惡劣,哪怕凌汛最後坦白接受了法律的審判,也不應該用一件好事來形容。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可善惡是分明的,不能因為惡行裡帶了些微放縱的灰色,就判定這不是惡。
他的眸色逐漸沉了下去,這一刻,二人不約而同的想起來了西琅那場聞名全國的審判,祁好以一己之力讓原本最多判三年的案子,判了十二年。
那是荊棘的案子,也是她不堪回首的往事。
一陣風吹掉了荊棘沒能忍住的眼淚,也吹來了許澤嶼的嘆息。
許澤嶼轉過身來看著荊棘那雙含淚的眼睛,他微微的俯身,溫和而又認真的對她道:
「荊棘,那些都是往事了,人生得向前看。」
荊棘的眼淚就在他的注視下越來越洶湧。
許澤嶼一頓,對著她繼續道:「你和秦如夢,都有很好很好的未來。」
荊棘終於泣不成聲。
那場審判過去了兩年,可那場審判,也困住了荊棘兩年。
世俗意義上的宣判並沒有讓她解脫,所有的噩夢也從未停止,即使明月許澤嶼祁好出現在她的生命里給予那些晦暗時光無數的拯救,可塵埃落定後的每一天依舊是觸目驚心。
她像是被困在了那一天,她根本走不出來。
無論她做出來怎麼樣的努力都擺脫不了凌汛的影子,噩夢如影隨形,她時時刻刻都不得解脫。
荊棘痛苦的矮下身子去,許澤嶼聽見那嚎啕大哭的聲音,幾乎忍不住眼裡的酸澀。
許澤嶼下意識伸出手去想要拍拍她,可那手剛一伸出就停在了半空,隨即攥成拳收了回來。
手背上青筋直跳,許澤嶼垂下眼睛,在她的哭聲里脫下來外套,輕輕的蓋在她的肩膀上。
他在風裡側過頭去望向遠方。
哭吧。許澤嶼心想。
這些年來,她心裡的苦真的太多了。
哭出來就好了。
許澤嶼的思緒隨著一陣風飄回當年春。
「經審理查明,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被告人凌汛明知被害人未滿十六周歲,扔對其實施強/奸行為,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應依法從重處罰。」
北城法庭里終於理清所有的罪證,法官在這一刻對著面如死灰的譚和暢宣判:
「經審理查明,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譚和暢明知被害人未滿十四周歲,仍對其實施強/奸行為,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應依法從重處罰。」
祁好那雙眼睛冷靜的看著面前的一切,宣判結果和另一樁案子跨越時間不謀而合。
法官冷靜的聲音出現在北城法庭上,傳進每個人的腦海里:
「本院認為,被告人譚和暢的行為構成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數罪併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決如下:
1.被告人譚和暢的行為構成強/奸罪,且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致使對方多次自殺,依法應從重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及相關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譚和暢犯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
2. 被告人譚和暢犯故意殺人罪,造成重大傷亡,依法應從重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及相關規定,判決如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3. 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秦如夢在聽到這個消息後沒有任何的反應,她只是轉過頭去,試圖通過厚重的牆壁看清窗外的春天,秦與岑和秦影喜極而泣,明月坐在那裡淡淡的看著眼前,許久後,終於露出來一個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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