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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他確實死了。

不對,準確來說——

是還沒出生。

現在是公元前660年,埃及內外交困。一方面國內神職者占獨立政治勢力,另一方面利比亞侵略者和努比亞軍隊南北夾擊,戰勢險峻。作為大祭司——法老薩姆塔克的表親,他被派來管治特喬伊城區。

這不是一隻水母該有的本領。

他只能像第一次變成塔齊歐那樣去吸收並消化大祭司的固有記憶和認知:要想管好特喬伊城,首先得控制當地神廟,掌控神廟就等於掌控其大部分土地與財富。

大祭司要做的就是將神廟資產轉運到法老手中,並伺機中飽私囊,穩固自己的財富地位。

看來這隻人類並不是一隻好人類。

誠然,他是埃及貴族、阿蒙神的先知,是特喬伊神廟中排名最高的大祭司。他將控制這裡的一切,他還有他的家人:一個女兒,三個兒子——是水母和塔齊歐都未曾有過的家人。

塔齊歐大概清楚自己接下來要怎麼做了——揮霍、享樂。正如哈德森所說,安心窩牆裡做好公民。只不過再在這個基礎上加一點貪婪、自私。

是的,當貴族就得這樣。他沒得選。

「通知下去,神廟每年進貢額度由1/4改為1/5。」

好吧,他還是不擅長去當一名貴族。

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他將要與這身新的人類皮囊共度餘生——一個身體笨重、沒有頭髮,時常穿一襲白色長袍的男人。

他的使命就是用它來管轄特喬伊城,並將兒女撫養長大。不用去面對鮑萊克,也不用去面對弗朗茨公爵。

弗朗茨?他還有兩千多年才破殼哩!

可是,莫里斯呢?千年後的他會遇到塔齊歐嗎?他們還會在胡夫金字塔上演生離死別嗎?

如果答案是肯定,他將何去何從?

塔齊歐略顯為難地皺起了眉:

一邊是現存的家人。

一邊是——兩千三百年後的家人。

幾分鐘後,他用筆尖戳破手指,想試試水母的自愈能力有沒有延續到這裡。

傷口血流不止。

沒有。

拋開大祭司身份不談,他就是一隻普通的人類。

會老、會死,會化為塵土、被做成爛泥。他沒辦法活到1615年,活到遇見23歲的莫里斯。因此,塔齊歐不得不學著撫養孩子,並且他發現這跟莫里斯日常照顧他沒什麼區別。莫里斯是他見過最會照顧人的人類。

他想被莫里斯照顧,又想莫里斯在離開塔齊歐後能照顧好他自己。

這個想法,支撐塔齊歐在特喬伊城度過了十一年。

「讓我有幸與妮泰默結為夫妻吧!」

說這話的是一個叫霍魯傑的年輕人,他在向大祭司的女兒求婚。

他們去年相識。

那時霍魯傑只是附近城鎮的一個小公務員,且身負債務。若不是因其家族出過一位祭司,按照貴族的慣性思維,塔齊歐不會多看他一眼並替他還債。

難怪這傢伙說什麼也不肯走。

「成為阿蒙神的祭司,」塔齊歐面不改色道,「我就同意你們在一起。」做出這一承諾時,他心裡有種奇怪的不舍與落寞。他的家人們已經陸陸續續地厭煩他了,這點他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他曾以為他能在特喬伊重獲新生,以為權勢和金錢能讓他忘記一切——忘記維克多已經去世,格瑞斯的孫子繼任甘伯爾新一代族長;當初放走莫里斯的年輕沙皇死了,路易十三死了,大衛醫生也死了,蒂奇船長在英國布里斯托安家落戶……他以為他能忘記莫里斯,忘記他們充滿激情與罪惡的愛。

莫里斯呢?他是否還記得塔齊歐?

他對塔齊歐的記憶,是否會隨著他的消失而在那一刻蕩然無存?

塔齊歐為這對新人舉辦了一場隆重的婚禮。

三天後的一個夜晚,他叫霍魯傑進屋談話。

「我老了,也累了……」他交代著,「國王已恩准我告老還鄉,你和妮泰默會繼承我在這裡的全部財產和權力。」

但是年輕人畏縮了:「我怕這兒的祭司們知道,他們都不是些好東西。」

「不必擔心。」

塔齊歐倦怠地閉了閉眼——

「法老永遠庇佑你們。」

就這樣,他帶著大祭司的兩個兒子去了底比斯,那裡是老人的故鄉。為落實這一承諾,多年來,塔齊歐奔波於法老和阿蒙神祭司之間,倡議雙方和解,儘可能去協調國家與教會的矛盾。

這項協議最終在特喬伊以南300英里的卡納克神廟順利達成,祭司同法老言歸於好,雙方結盟。法老的女兒妮圖克里斯被任命為阿蒙神的妻子,塔齊歐負責協助頒布新政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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