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被郎君欺騙後她幡然醒悟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16頁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對,他將自己的不再厭煩,歸結於習慣。

畢竟人是一種極其卑劣的東西,總是會習慣各種各樣的東西。

所以現在,李挽朝拉了條凳子挨到了他的旁邊,她的香味,侵入了他的鼻子,他也已經習慣了。

他甚至會開口去問,「你今日怎麼回來的這麼晚。」

第11章

朝娘,別怕,我在

李挽朝和溫沉差不多是傍晚的時候從堂屋那處回去了歸寧院,而後她就做了飯菜送去給衙門裡頭的李觀。

衙門離李家不遠,來回不過半個時辰的功夫,可是天黑透了,月光已經透過窗台爬進了屋子,李挽朝才回來。

她想到方才的事情,還有些驚魂未定,嘴唇都有些發白。

李挽朝解釋了自己晚歸的緣由,她道:「我去給爹送晚膳,撞見了一個女人在受笞刑,我就耽擱了一會。」

今日李觀匆匆被叫回去了縣衙,也是因為這個女人。

「受笞刑?五十下嗎?那個女人越訴了是嗎。」

李挽朝點頭,疑惑道:「你怎曉得?」

溫沉默聲片刻,道:「若我沒記錯的話,每個縣府門前都貼著一張榜,榜曰『越訴笞五十』,一般受笞刑的人,多是越訴上告了。」

這女子若有冤,闔該向當地知縣上訴,而不是知府。

本朝司法制度嚴明,是不允許越訴這樣的事情發生的。

發生了,那就要受罰。

李挽朝說出了事情的經過,她道:「今日祖母誕辰,爹本告假在家,後來那個女子去衙門裡頭敲鼓越訴,事態緊急,爹就又被叫了回去。而凡越訴者,必笞五十。我去了後,就剛好撞見行刑。」

後來李挽朝在旁邊等了一會李觀,就順帶聽完了那女子的冤情。

她道:「那女子所嫁非人,她那丈夫欺她娘家無人,成日打她欺她,如此便罷了,那男子有父母,女子卻是,他們一家人的家用,都要靠女子沒日沒夜做繡活,給人打零工去補貼。男子成日喝酒惹事,閒來無事就動手打娘子。女子受不了了,就去縣上報官,可那縣衙裡頭的人,早就被男子說了好話收買,這案子遲遲不被立下。」

太噁心人了。

那男人拿了女子賺著的錢,去收買縣衙的人,堵了她的路。

這便是鑽了法的空子。

若是知縣那邊立下案子,即便結果不如意,女子也可以上訴到知府。逐級上訴,是合乎禮法的,可若連案子都不立不下,那直接告到知府面前,便是越訴。

女子實在受不了這種苦楚,最後還是越訴告到了李觀那裡。

李挽朝還沒從方才緩回來。

老天爺好像總喜歡抓著一個苦命人反覆地折磨。

所有的倒霉事全叫那女人攤上了。

那個女人的身上本就都是淤血,這一頓笞刑下去,後背上被打得都是鮮血,快去了半條命。

李挽朝本就因為下午李弘遠那事心有餘悸,在衙門裡頭,被血刺紅了眼,幾欲作嘔,一直到現在胃裡面都在翻湧。

溫沉聽後,卻沒什麼反應,反而平靜道:「可是,受完了笞刑,最後也不見得會好。」

越訴要受到處罰,官員如果受理了越訴的案件也會跟著連累受到懲罰。

這事到最後只能不了了知。

事情確實是如溫沉說得這樣,李觀打了那個女子後,卻也沒有受理她的案件。

李觀是個很守規矩的人,自然不會去做這樣多手的事情。

該是誰管,就是誰管。

規矩就在那裡,誰也亂不了。

若那女子最後挨了打還死了,那也是她的命了。

李挽朝在那裡等完了全程,本以為李觀會為女子伸張冤屈,可最後卻等到了這個結果。

李挽朝看得生氣,卻又不好和李觀爭執什麼。

她悶聲悶氣道:「挨了打後還不能說,哪裡有這樣的道理呢。」

<="<hr>

哦豁,小夥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