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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之後,Christine聯合幾家企業承辦合作年會,我哥帶我一起參加。

這種聚會性質的場合就不需要打扮的那麼官方且正式了,跟前幾日睿智學校的飯局千差萬別,也正合我意。

那天晚上我哥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胸前有藍色星光點點的細碎圖案。他什麼首飾也沒帶,離開複雜造型的他整個人看上去清爽極了,一眼看過去,就像二十出頭的樣子。

年會一開始是一些部門工作的交接和匯報,後期就開始玩遊戲,抽獎和發錢。敬酒客套一類的通通沒有,Christine的脾性跟我和我哥一樣,都是那種喜歡化繁就簡的爽朗人。

整個年會到最後就只剩下一些工作上和生活上都比較熟的朋友一起。大家一起去外麵館子裡二輪,吃飯時大家起鬨在座的情侶表白說情話,完了之後被一波一波地笑。

輪到我的時候,我抬頭看向坐在我對面的我哥。

坐在旁邊的人說幫我查百度,我跟他說百度太low了,這東西我要直接說。

在座的人起鬨說我「高手」,我本想皺眉,可是看到我哥一直看著笑眯眯的,就又笑起來。

我移不開對他的目光,他可真好看呀,這麼暗的光線也能把他的輪廓照得那麼清晰立體。他就坐在我對面,一直看著我笑,那笑好純粹,沒有一點雜質。

這樣一兩秒的對視裡面,我又不經意地發起愣來,因為我覺得沒有什麼話比那個眼神更真,沒有什麼語言能比那樣的眼神更有說服力。

我頓了一兩秒,然後慢吞吞地說:

「想要你……天天開心。」

那話一說完,鄰座的朋友笑著唏噓:

「就這?」

大家開玩笑地讚嘆了一兩秒後,就又開始圍攻其他人了。其實這真的是我心裡最希望的事情,旁人不懂,我本來有些鬱悶,可我哥卻看著我眼睛亮起來,那種情緒就一掃而光了。

果然,只有他會懂我。

那天之後我開始回想年少時期和我哥在一起的日子。這麼想來,在一起那天,我好像沒有給我哥正兒八經地表白,也沒有寫過情書或者表白一類的卡片。兩人確認關係慌慌張張匆匆忙忙,不知怎的就突然在一起了。時至今日,我竟還從未跟我哥寫過直接表達愛意的書面證明。

那東西重要嗎?

好像也沒那麼重要。

可是我突然一想到,別人都有,林遠珩怎麼能沒有?

於是我便開始著手給我哥寫情書。

情書這種東西,我其實只在電視裡和小說里見過實體,現實生活中我還沒有見過情書到底是什麼樣的。學生時期大家喜歡誰都直來直往,大部分都埋頭苦學,有一點情愫的也立馬就表明了。印象中情書的大概內容是那種八九十年代才會寫的酸唧唧的字眼,一句話用十幾個擬人和比喻句式,然後總結為「我喜歡你」這樣信一類的東西。

我拿出一張紙,寫下第一句話:

給林遠珩的信,我喜歡你。

寫完這句話我就停了,還要寫什麼?

我想了想,又加了一句:

我愛你。

沒了。

我上網搜了一下,但是打開網頁的那一瞬間我就覺得這樣很假,怎麼連寫個情書還要上網搜?

這根本不是情書,是命題作文,還是中學時期最討厭寫的那種直抒胸臆的文章。

我把手機丟到身後的床上,在椅子上端端正正坐好,閉上眼睛休息了一會兒,然後開始寫:

林遠珩,我愛你。

我想你能天天開心。

上回那些人要我給你表白,我當時不知道該說什麼,現在一想起來,覺得當時委屈你了,所以現在想好好地夸一誇你。

你工作的時候,不要那麼拼,每天看你累得要命,我很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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