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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沉默了,我也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回去」這兩個字不輕不重,把我和他隔成了兩家人,我要回去的地方,是只有我和我哥在的家,我卻直愣愣地說出了口,把我叔我嬸他們當成了外人。

「我其實是來……」

我叔打斷我,示意我先別說話,那動作和以前一模一樣。每次家裡要宣布希麼事情的時候,他也是用這樣正兒八經的手勢示意大家安靜。

我停下來等他說,卻聽到他一開口就是:

「你什麼時候結婚啊?」

我想了一會兒,然後說:

「隨時都可以。」

「哪家的姑娘?」

「是林遠珩……」

「不行。」

我叔沉沉地說:「你們都是男人,小嶼啊,你不可能跟他混一輩子呀,你就是聽不進我說話呀,我當初就不該讓林遠珩進我們家,就是他把你帶壞了……」

我打斷我叔:「不是的,叔,是我先喜歡他的,也是我逼他跟我在一起的。我這輩子已經認定他了,不會再改了。男人女人我無所謂,我確實是喜歡男人,我也只會跟他過日子。」

我叔一動不動地看著我,過了好一會兒他才說:

「……你喜歡男人?你怎麼喜歡男人?你不喜歡!你就是被他引誘了!」

「我沒有,如果一定要說的話,是我引誘的他,我就是喜歡男人……天生的。」

我叔目瞪口呆地看著我,過了好一會兒,他突然撲通一聲跪在地上,對著窗戶外邊重重地磕頭:

「大哥大嫂,我對不起你們啊!你們把小嶼託付給我,我卻把他養成了這樣,你們在天之靈,別太難過……」

我叔一字一句說的那話極重,聲音也像在泣血一樣,他閉著眼睛,眉頭緊緊地皺著,頭上像是有什麼東西在重重的壓著它,我聽不下去了,硬著頭皮把要說的說完:

「叔,我跟林遠珩要結婚了,婚禮在深圳辦,不會請什麼親朋好友,你們要想來就來,不來也沒關係……對不起,我走了,我們以後去深圳定居,以後……可能不會再回來了。」

我沒有看他,咬牙站起來說:

「我走了,你跟嬸嬸保重。」

說完,我便快速地走出了我叔家。

我叔家樓下是一個坡,以前那坡上還有挑著籃子賣菜的小販,現在都沒有了。我走在那坡上,想起很多,心裡忍不住難受。

我沒見過我爸媽,他們過世得早,我嬸又沒孩子,他們便撫養我把我帶大。印象中,我叔一直都是個嚴厲又喜怒不形於色的長輩。童年時期,我和我哥其實都缺少親情的關愛,但是我們都知道我叔工作不容易,他有他的苦衷。

每次回家,他總會放一些糖果或是零食到客廳的桌上,有時候還會去學校給我們送冰棒。

我叔穿的都是那種很簡陋的衣服褲子,他一件工裝衫穿了六七年都沒丟,卻不吝嗇給我買那種好衣服。

記得中考的時候,體育要跑一千米,我叔便買了一雙耐克的球鞋給我。

其實他根本不認識耐克到底是什麼,但是他覺得貴的東西一定好,所以就花了1000在工廠樓下買了一雙那樣的鞋子給我。

他把那雙鞋子拿給我時一句話也沒說,手上厚厚的老繭正好挨到鞋邊的白線。

柔軟的鞋口邊沿碰到他粗糙的手背,那是他當時在工廠里修零件磨出的疤。那鞋穿了多久我忘了,可那雙給我遞鞋的手,我卻記了很多年。

1000塊很多,1000又很少,我看著那鞋上反著的耐克標,抬頭笑著對我叔說,一定跑滿分。

那鞋子並沒有什麼過人之處,作用跟我平時上學穿的幾十塊錢一雙的並無差別,很輕便,但一穿上腳,我就能感受到它的分量,沉甸甸的,很重。

停在我叔家樓下的高坡,我想起叔這些年對我的好,想起他給我父母每年拜的墳,這麼多年,在我心裡其實他早就是我爸了。我想起他頭上隱約的白髮,回來那天站在這麼高的坡上,好像就算站直,他也只是一個佝僂的影子。記得那些年清明,他打二兩酒帶我去我爸媽墳前,說人終有一死,讓我別太惦念,可如今,他卻是真的老了。我想到往後某一天,他會先我一步走遠,變成一個影子,再變成一堆舊紙錢,然後一輩子……站在風裡想到這些,我就忍不住落淚。

我怎麼能輕飄飄地說出「再也不回來了」那幾個字,一如當年不顧一切背井離鄉到國外去,他們心裡,一定不知會有多少震驚和不舍。

我抬頭,閉上眼,想問一問這上天,為何世上的事終是不能兩全?那苦痛就如同坐在跳板兩尖,一方松下來,另一方就沉甸甸。我對不起我叔,對不起我嬸,對不起我哥。我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傷害我身邊所有人,讓他們為我傷心流淚,然後自己也流一些無用的淚,看著那些事發生,看著那些痛苦和離別。

我轉頭看了一眼我叔家的窗戶,不知道我叔會不會在窗戶那頭看我,我希望沒有,因為如果那樣的話,我怕我會心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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