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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點多的時候,鄭明志推開了玻璃門,邁著快要起飛的步伐,找到工作了。老鄉說來了華市只要肯吃苦,就一定能賺到錢。老鄉給他推薦了一個超市分揀員工作。

揀一個訂單七毛錢,據說一天兩三百單是最少的量,假設一天兩百單就是一百四十元,一月就是四千二百塊錢,一天三百單,一月就是六千三。

房租錢和飯錢都有了,飯錢每天控制在十五以內,奢侈點偶爾二十,那麼一月飯錢最多六百。一月至少能存一千九百塊錢。

上午師傅帶著跑了半小時,只要記下超市里所有貨架的位置,每天兩百單肯定不止。師傅說,這個活很累,要不停地跑,一個月下來,腳趾都是腫的,手也是腫的,因為很容易磕到碰到。比如急的時候手就容易扎到榴槤。

鄭明志不怕呀,兩條腿兩隻手不就是用來跑用來幹活的嘛。在老家,他的兩條腿每天都是山上山下來回跑,種地割草手上的活也沒斷過。

領導說急缺人,下午就去簽合同開始上班。

賺了錢先回老家帶爺爺奶奶爸爸媽媽進城裡做一次全身檢查,然後自己在這邊努力賺錢,只要賺夠老家一套房的錢就回家,接他們到城裡一起住。以後就讓他們整天躺在沙發上看電視,不讓他們幹活啦。

師傅說,做這行一月瘦十斤,擔心他本就皮包骨頭吃不消。

師傅想多了,咱只是看著皮包骨頭,其實咱全身都是腱子肉。不是有句話說的好嘛,「濃縮就是精華。」師傅,俺就是為做分揀員而生。俺的腿一定賽過自行車賽過摩托車,俺的手刀槍不入!

十八歲的鄭明志不知道怎樣抒發他此刻激動的心情,只好都化在這頓飯里。紅燒肉燉干豆角,家裡的年菜,心情此刻也跟過年一樣。

原來老闆會換菜,那麼前天許的願望,把紅燒肉燉豆腐泡吃個夠就實現不了了。沒關係,只要有紅燒肉都行!

乾癟癟的豆角很有嚼勁,既有豆角原本清香還有肉味,濃縮就是精華!跟他的身板一樣!一根豆角可以扒兩口大米飯。一塊紅燒肉可以吃下小半碗米飯。點了水煮肉片就不點蔬菜了,沒關係,裡面有豆芽和萵苣。

旁邊椅子被拉開。

張超和程哥對面對坐下。兩人餐盤裡都是滿滿的碗碟。

程哥請張超吃飯,自己吃的太吝嗇不好,於是今天也放開了點。紅燒肉應該沒人不喜歡吃吧,平常見的饞的尖椒牛柳也來上一份,魚得來一份,聽說多吃魚對身體好。

再來個炒包菜,沒個素菜咽不下去饅頭。昨天的南瓜羹不錯,喝下去一個下午胃老舒坦了。

他還一個勁兒的讓張超多拿。張超要是真豁開去拿,那肯定沒七八個菜不行了,但程哥請客,三葷兩素,一碗南瓜羹,他覺得是最合適的。

既不會讓程哥覺得自己是故意宰他一頓的,也不會有自己寒酸他的感覺。這兩種心理他絕對是一個都沒有的。

紅燒肉燉干豆角,新菜毫不猶豫拿一份,南瓜羹今天同樣要蘸著饅頭吃。

手上有兩萬塊存款,張超花一百五給自己換了個皮質的錶帶。

手錶是爸媽送的生日禮物,少說有十二年了。原先那根錶帶接口處斷了,那根是真皮的,戴在手上很服帖。後來換過兩根,都是十幾塊錢一根的錶帶皮質特別硬,戴著不舒服就一直不想戴了,只放在口袋裡看時間。

前段時間生活太苦澀與窘迫,還不知道自己的未來在哪,就不捨得在這上面花錢。

因此,程哥就從來沒見他戴過。

程哥呼嚕呼嚕轉著邊喝南瓜羹,張超掰了半個饅頭,掰成小塊浸在南瓜羹里,再勺子舀上周邊浸了一圈南瓜羹的饅頭塊吃。 「果然是畫畫的手,手指長,手長得就是比一般人的好看。」

黑色錶帶把張超的手趁的很白,手指修長,骨節分明。

張超對程哥這突如其來的誇讚不知作何回應,只好笑笑說可能是自己戴了手錶的原因吧。

旁邊鄭明志沒有興致聽什麼手指好看,他的興趣點在於,這黃不溜秋顏色怪好看的是啥,浸著饅頭看上去好好吃的樣子。

他剛剛點菜竟沒看到,便問了句:「兄弟,這是什麼?」

張超回他,「南瓜羹,加了牛奶和糯米一起打的,很好喝,你要不要點一份?」

鄭明志皺鼻子搖搖頭,南瓜都吃厭了。不過他們點的菜是真多呀,難道送外賣這麼有錢的嗎?

聽老鄉說,外賣、快遞、跑腿都一家,也就是說,他在不久的將來也能點這麼多菜了?這是鄭明志的第四碗飯,吃完他手抹抹嘴巴,要掙錢去啦!

鄭明志走後,王琴很快就來收拾餐桌了。

嘗嘗新菜,從來只吃過新鮮的豆角,曬乾的豆角還真從沒嘗過。<="<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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