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周公提出的這個原則,他推翻了商王朝所謂的商王是神之子,認為天下眾生人人平等,誰擁有更多的德行,誰才會擁有天神的青睞,天命所歸。」
「周朝提出的德,即為敬天、保民,而明德慎罰就是一項保民的舉措,杜絕刑罰濫用,以此來獲得民心。」
「秉持著這種思想原則,西周對於刑罰適用進行了一些突破性的規定。」
「首先,西周區分了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並且區分了慣犯和偶然犯罪。」伍愛華讚嘆道:「這一原則在我們現代依然適用,延續了幾千年,在當時能夠提出這一觀點,不得不說太厲害了。」
「現代大家都知道,故意判刑一定會比過失嚴格,將犯罪動機納入量刑考量,這都是幾千年浸潤的價值觀,」伍愛華說著:「對於夏商和之前的華夏人,可並不會將這件事情作為常識。」
「這項常識早就浸潤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孩子告狀都會說『他是故意的!』『他不是第一次了!』,政府執行相關政策的時候更是會考量動機和次數。」
「比如說,我們現在的行政處罰對於第一次觸犯會有一個『首違不罰』制度,國家印發了『首位不罰』的清單和執行要求,對於符合要求的違法行為,第一次觸犯的時候,都不予處罰,」伍愛華解釋道:「例如馬路上交警叔叔問你是不是第一次的時候,只要你別傻乎乎地說自己不是,一般都會處罰地比較輕。」
【第一次什麼?第一次忘記帶頭盔?】
【可是我第一次違章停車,交警蜀黍依然給了我罰款啊】
「首違不罰?」漢文帝琢磨著這個政策,覺得很有意思:「有些影響不大的行為,第一次的時候不處罰,確實是一項仁政,第一次還能說是不知者不罪,第二次就是明知故犯了,我大漢或許也可以試試?就是要確定一下到底哪些可以用,總不能第一次殺人都不處罰了吧?」
「除了這一項適用原則之外,西周還有無罪不殺、罪疑從輕、眾疑赦之的處理原則,」伍愛華繼續說道:「周公嚴格要求,不能濫殺無辜,對於無罪的人,不應該罰。」
「此外,如果犯罪偵查的時候對於嫌疑人是否是罪犯有疑惑,應該從輕審判,如果非常多的民眾都覺得這個案件有問題,那麼應該赦免嫌疑人。」
說起這件事情,伍愛華突然提到:「其實大家有沒有覺得西方的陪審團制度和西周這個眾疑赦之很像?」
「西方陪審團制度也是通過抽樣的形式,抽取陪審庭成員,這些陪審庭成員都是不同階層、不同教育背景、不同性別的民眾,律師和檢察官會在他們面前展示證據、說服他們,最後由他們決定被告人是有罪還是無罪。」
「如果陪審團覺得被告人有罪,法官才會宣判對於被告人的定刑。」
「如果陪審團覺得被告人無罪,那麼就和西周的眾疑赦之一樣,釋放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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