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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人家的小孩有,他們或農或商。」老方丈沒再說下去,他知道按照游霧的秉性,務農經商都是不可取的,命比紙薄,心比天高。

老方丈不著急讓游霧去做抉擇,一來是因為游霧聰慧機敏,巧者勞而智者憂,做官侍民,向來是他們的宿命,二來,游霧認了義母,在與義母應允之前,斷然不可輕易出家,不盡孝盡忠,三來——老方丈倒也能瞧出,從他說要蓄長發時便覺察出了,游霧心有所念,已然是讓煙花巷浸泡著情慾長大的孩子。

然而天不遂人意,游霧不願意出家,日日往那蘭溪樓里跑,縱然只在姑娘們的房間裡徘徊流連,縱然只是陪陪乾娘,或是去延佇屋內讀讀閒書,十四歲充滿朝氣卻又養的極為嬌貴的身子骨,成天在樓宇間穿梭,那飄飄然的頭髮不知道俘獲了多少酒肉客人的芳心。對他們來說是光看不能吃,但對一些官宦世家來說,買下一個煙花巷都不成問題,只看他們樂不樂意了。

這蘭溪鎮知縣的小女兒,偏偏看上了煙花巷裡的種,說來也不過是巧事,游霧正好那日讓延佇梳了個髮髻,散落的頭髮都讓人給清清楚楚給捋上去了,衣服換上了他乾娘給他從集市上花了不少銀子做的,正正合身,儀表堂堂。

從煙花巷后街離開時下了毛毛細雨,游霧遇到一女子,沒帶傘,躲在屋檐下,身邊也沒個人陪著,游霧便送了她一趟。

就這一趟,小女子動了心,非讓她爹想辦法給她辦這門婚事,這婚事本是祖輩不允的,兩人身份懸殊,於理不合;父母早些年就談好了媒妁之約,那欽定的新郎當是蘭溪城的朱門秀戶,兩家世代交好,若把小女兒嫁出去給他人,於情不符。

可熬不過小女兒要死要活的性子,當爹的便想了一法子,游霧不是孤兒嗎,讓這世交一家納他為義子,這不就成了一番婚事——世交見了游霧這模樣,頻頻點頭,這哪像煙花巷裡的崽種,五官標緻,氣質清秀,知書達理,不考取功名實在可惜。

因這人家家大業大權力大,游霧和他乾娘,胳膊擰不過大腿,更何況他乾娘也認為,這是一樁飛上枝頭當鳳凰的好機會,說明游霧命好呀,誰會不願意要這種機會?

游霧偏偏不要,他在河若跟前哭鼻子,在老方丈跟前哭鼻子,又在延佇跟前哭鼻子。

「我不要娶她——我不要——」一犯起渾來,什麼話都要往嘴邊跑了,「我喜歡你啊延佇,我不要娶她,我要娶你的,我是要娶你的——」

作者有話說:

言念君子,溫其如玉。在其板屋,亂我心曲。出自《國風秦風小戎》

第52章 上卷番外13-end

13

游霧娶延佇的願望破滅了,不是延佇親口拒絕,也不是他表露了拒絕的意願,他本人甚至說了「好」,可人家說完好之後就走了。

某個早晨,風風光光地走了。

朝廷派了一整條街的馬馬車車,侍衛里里外外守著護著,他還是和來時一樣,穿著那一身深翠色的長袍,頭戴一笠帽,面掛黑紗,就這麼讓人從蘭溪樓里給接走了。

街坊們擠不進去看熱鬧,只有青樓里幾個管事老太知道是怎麼回事,好幾個月後,管事老太才敢和人聊這件事,河若得知了內情,第一時間就告訴游霧——彼時游霧已經帶髮修行好些時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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