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想讓她哭。當初知道那個男人和她離婚,她曾經在心裡暗暗咒罵,說要是她,一定不會拋下路帆,不讓她受任何委屈,不讓她流淚。經歷了這麼多,她才明白,原來感情中有那麼多迫不得已。兩個人在一起,很多事情不是不想就能避免的。
為什麼我們要經受這麼多委屈呢?我們為什麼不能像別的那些相愛的人一樣,牽手、擁抱、白頭到老?只有在這間小小的房子裡,我才敢對你和盤托出,才敢大聲地講出我有多愛你。
腦袋一陣陣發脹。流了太多淚,眼睛腫著睜不開。
路帆一句話不說,一手撐著額頭,默默承受心頭的刀絞。
到底是誰錯了呢?該怪她先留了情,還是怪許千先動了情?還是怪他們太不勇敢、太不直接?
我也愛你呀。從開始,到現在,我也愛你呀。
「別哭了,別哭了……眼睛都腫了,別哭了……」
隔著桌子,路帆抓住她顫抖的手,站起來,走過去,輕輕扶著她的頭,抵在身上。
「不哭了,乖,不哭了……」
「你喜歡過我嗎?你有沒有一點喜歡我?你可不可以也愛我?可不可以不要把我當小孩,可不可以把我當愛人……」
沒有回答。
許千已經哭不出聲音,無力地靠在路帆身上。眼睛裡沒有淚水,手也不再抖。她累了,很累,很困。靠著路帆,在她的體溫里,頭越來越沉,呼吸變得平穩。
她不知道,她每說一句,身旁的人就點一次頭。
趁著酒醉,我才敢給你承諾。
即便是酒醉,我也不敢把愛意說出口。
許千啊,如果我們換個位置,你會不會答應這些請求?你還會不會說愛我?
第65章 六四、蛛絲
酒醒之後,一切成空。兩個人都在努力用理智馴服情感,把那一夜的撕心裂肺暗自收好。
都不提起,就可以假裝什麼都沒發生。
許千在路帆家住到了開學前一周。假期的尾巴,又回到自己家裡,盡一盡女兒的責任。回家的日子就好像一場戲。她扮演女兒的角色,周梅做好一個母親,繼父表演慈愛和體貼。他們互不侵犯、互不越界,沒有衝突,沒有爭吵。這是一個合家歡的劇本。所有不愉快都被角色的光芒覆蓋。
臨走前一天,趁著他們都出去上班,許千一個人跑出來,照例騎上車子,在城市裡瞎轉。馬上又要和這裡告別了。可能不管離開、回來過多少次,再走時,心裡也還是會情緒複雜。這就是故鄉吧。說不出來究竟在留戀什麼,但就是不願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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