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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沉默,東庭秀的粗重呼吸聲變得明顯了,金夢詩掃了眼東庭秀,以為自視甚高的少爺被晚心亭冷落,生氣了。

他勾起了抹邪肆的笑容,惡意大發想去刺激東庭秀,稱讚晚心亭:「你戴的戒指漂亮。」

金夢詩蒼白的臉被白蠟燭火映照,一面在暗,一面在陽。

小的時候,弟弟狡猾地用和父母對年幼者的疼愛,讓作為哥哥的他陷入失落,且無能為力的嫉妒。降生的時間,他們只差了幾秒,就有了長幼的區分。

「要看嗎?」晚心亭伸出了掌心。

金夢詩適度的熱情:「這種設計感很少見。」

「送給你。」

「送給我?」

金夢詩受寵若驚,他第一次收到女人的戒指。顯然她並不看重贈送戒指的意義,權當慷慨的禮物。

「你幫我取下來吧,就是你的了。」

晚心亭將手遞在金夢詩眼前,金夢詩接過了那隻手。

金夢詩很少去近距離觀察女人的手,在校的時候,他專注學業、應付導師和發刊,連國內重大的時政新聞都較少關注。畢業後,秀場穿行的模特晃眼而過,也讓他沒有機會去細緻觀察女人的手。

這雙手居然是富有美感。

雖然極其庸俗,沒有返歸自然的素淨,一看就不會是他欣賞的審美,指尖貼了蝴蝶式的貝殼甲片,有金粉從甲面勾勒出線條,庸俗的審美,和眼前的女人柔媚庸俗。

可是她原生態的手指卻很美麗,皓白的手腕,指尖像沾染胭脂似的泛粉,指肚飽滿,水潤,指骨白皙,像泡在泉水裡的青筍,也似白玉雕的瓊枝。

金夢詩用一隻手掌托著晚心亭的手,另一隻手溫柔地旋轉下戒指,他也有格外的小心思,他用指腹去摩梭女人的指關處,撓她的掌心,回應她的曖昧,代表他不是無動於衷。

他以為他是崇尚心靈契合內在,但他倒在欲/望的刀劍下,也足夠迅速。

晚心亭手心發癢,抽回了手。

驟然,戒指掉下了餐桌。

「不好意思。」金夢詩說,理當他去拾起失物,金夢詩朝餐桌底部俯下了頭。

作者有話說:

忘了說,上章那個假使我沒有見過太陽,就不曾了解光明,那段是艾米麗迪金森的詩。我就不去改了,過審不容易。往往我去改錯別字,就不讓我過了。

第21章

◎瘋子,別跟我裝了。◎

金夢詩摸索到了戒指。

無意抬頭間瞥見的一幕,他發了怔,眼眸如死寂火山噴發的熊熊火焰,岩漿噴涌,沸騰的火海將他的理智淹沒。

他死死盯著女人白皙的踝骨,輕蹭著東庭秀穿著短褲的結實腿肚,他們在他不知曉的暗處勾纏在一塊。

男人富有的肌蛋白遠比女人多,腿骨粗壯,肌肉緊實,女人纖弱的腳踝更像一種剔透的琉璃,一折即斷,但她卻制服住了比她更強健有力的獵物。

她一定懂得獵殺食物的真正規則。金夢詩隱隱興奮了。

再往上是她更不規矩的手,隱晦地潛入深暗處,看不見了,只有起伏的陰影。

金夢詩最終明白東庭秀為何一直低下頭,MJU會長的繼承人為什麼要對比他下位的女人言聽計從。

金夢詩噙著詭歹陰譎的笑容。

原來在他同晚心亭討論詩,講量子糾纏的正經過程里,東庭秀齷齪地將他的把柄塞到了女人掌心。

他們先背著他有了秘密。

金夢詩故意地磨蹭,沒有抬起頭,他用舌尖舔過乾燥的唇面,不可抑制在心跳加速。他出神了,以一種偷窺的視角,像地溝里的老鼠得不到糖果,只能覬覦著其他男人去得到糖果。<="<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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